关于印发《2012年济宁市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知识产权局,济宁高新区科技与知识产权处,济宁北湖新区经发局: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工作部署,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2012年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方案》(国知发管字〔2012〕32号)和《2012年山东省知识产权系统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鲁知法字〔2012〕15号)要求,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有效打击各类专利侵权行为,创造公平、稳定、透明的投资环境,市知识产权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以下简称“护航”行动),现将行动方案印发,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联系人:许烨彤
电话(传真):0537-3292864
电子邮件:jiningxyt@126.com
附件:1、2012年济宁市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方案
2、2012年济宁市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1:?
2012年济宁市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方案
? 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工作部署,推进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局新的《专利行政执法办法》和《关于加强专利行政执法的决定》,加快落实《专利标识标注办法》,根据全国知识产权系统执法工作会议和全省知识产权局长会议精神,按照《2012年山东省知识产权系统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鲁知法字[2012]15号)要求,结合我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进一步提高执法办案数量与质量,严肃查处假冒专利行为,大力提高专利纠纷调处的效率,有效降低维权成本。创新执法机制,完善执法条件,强化执法手段,注重执法程序,不断提高专利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工作,充分发挥中国(济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的作用。为创新者护航,为专利权人护航,为战略新兴产业和重大项目护航,积极营造公平、稳定、透明的投资环境。
二、行动口号
2012年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的口号是:“护航创新之路”。
三、行动重点
(一)精选工作目标。扎实开展针对当地流通环节、生产环节的专利执法专项行动。以我市大型商场、超市和商品流通集散地为重点检查对象,坚决查处食品、药品、家电、建材等商品销售环节中的专利侵权和假冒行为。对全市生产企业进行调查摸底,重点排查。加大对涉及民生、重大项目等领域的侵权假冒行为的打击力度。
(二)加强展会知识产权监管。充分利用第十一届中国专利高新技术产品博览会和中国曲阜国际孔子文化节等展会及技术交易活动的有利时机,发挥行政执法主动、快捷、简便的优势,从展前排查、展中巡查、快速调处、跟踪整治等各环节落实好重点展会的执法维权工作。
(三)充分发挥“12330”维权援助热线的作用。广泛接受社会公众知识产权咨询以及对专利侵权、假冒行为的举报和投诉,充分发挥对专利侵权、假冒行为的社会监督功能,提升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
(四)健全执法工作机制。强化与商标、版权、公安、法院、质检、药监等部门的协作,加大市、县(市、区)联合执法力度,促进信息共享,规范案卷管理,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提高办案效率和水平。
(五)推进知识产权宣传保护。充分利用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有利时机,借助电视、广播、互联网、报纸等媒体,宣传本次“护航”行动的目的、意义、进展和成效,对典型案件、重大案件公开曝光,扩大影响,震慑犯罪。加强“12330”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公益服务热线的宣传。
四、行动要求
(一)及时制定方案,确保责任落实。各县(市、区)知识产权局(处)要结合本地实际,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出台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人和联系人,确定重点任务与具体措施,充实执法力量,加大执法投入。
(二)完善举报投诉制度,发挥维权援助平台作用。要充分利用“12330”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举报投诉工作机制,拓宽社会各界举报投诉监督渠道。密切中国(济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与企业、政府相关部门、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和中介机构的业务联系,发挥社会引导和服务作用。
(三)充分发挥协作机制,统一部门执法行动。要在调查取证、案件线索移交等方面加强跨部门协作,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配合,提升快速行动、集中行动、联合行动的能力与效果。对涉及刑事责任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四)建立维权执法信息报送机制,加大查办督办力度。各县(市、区)知识产权局(处)每月15日前向我局报送“护航”行动的主要措施、主要数据等工作进展情况。特别重大情况要及时报送。对于重要案件、跨区域案件要及时申请督办。同时,要做好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专项行动情况的工作,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逐步纳入政府工作层面来进行谋划和部署。
五、行动进度
(一)部署阶段(2012年4月15日前)。各县(市、区)要根据本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及时制定印发本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于4月15日前报送我局,并公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及举报投诉电话。
(二)实施阶段(2012年4月15日至11月)。各县(市、区)要每月组织开展集中检查、集中整治、集中宣传工作,将行动方案落到实处。要在4月26日至5月26日期间及专项行动的中期和总结阶段,抓住各阶段的不同节点开展宣传活动。
(三)总结阶段(2012年11月底)。各县(市、区)要做好专项行动总结,并于11月底将总结报送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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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12年济宁市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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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 长:李亦军 市知识产权局局长
副组长:王佳伟 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成 员:刘? 贺 市知识产权局法规科科长
张君华?中国(济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主任
樊廉忠 市中区知识产权局局长
刘元宁 任城区知识产权局局长
张玉坤 兖州市知识产权局局长
孔祥民 曲阜市知识产权局局长
孔凡春 泗水县知识产权局局长
孙召泉 邹城市知识产权局局长
董宏泉 微山县知识产权局局长
马法文 鱼台县知识产权局局长
陈儒刚 金乡县知识产权局局长
王 群 嘉祥县知识产权局局长
王东风 汶上县知识产权局局长
吴淑清 梁山县知识产权局局长
刘祖常 济宁高新区科技与知识产权处处长
田根来 济宁北湖新区经济发展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知识产权局法规科,承担日常工作,刘贺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