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八届“山东省少年儿童发明奖”暨组织参加第十二届“宋庆龄少年儿童发明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一、组织单位
由山东发明协会、山东省教育学会、山东省少先队工作委员会联合组成“山东省少年儿童发明奖”评奖活动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山东组委会),负责本届少年儿童发明奖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评审工作和第十二届“宋庆龄少年儿童发明奖”参评项目的推荐工作。
组委会在山东发明协会秘书处设办公室,负责评奖及项目推荐过程中的沟通协调工作。
二、参评资格
1、参评项目应为近一年来(2015年1月1日以后)完成的具有新颖性、科学性、实用性的少年儿童发明作品;具有创新性、先进性、启迪性的创意作品;具有独特性、新颖性的科技绘画作品。
2、18周岁以下的在校中、小学生均可报名参加。
3、曾参加过和获得过本奖项的作品不再参评。
4、不接受食品、医药类项目以及科学研究论文类作品参赛。
三、奖项设置及奖励办法
(一)、山东省少年儿童发明奖
设发明奖(其中,金奖15项、银奖30项、铜奖60项)、创意奖10项、园丁奖20项、山东省少年儿童科技发明教育基地3-5家。
(1)获得发明奖的金、银、铜奖和创意奖的发明人,由山东组委会颁发奖状或证书。
(2)获得园丁奖的教师,由山东组委会颁发奖状或证书。
(3)获山东省少年儿童科技发明教育基地的单位,授予“山东省少年儿童科技发明教育基地”称号,由山东组委会联合颁发证书或授牌。
(二)、全国第十二届宋庆龄少年儿童发明奖
设发明奖、创意奖、科技绘画奖、辅导教师奖、宋庆龄少年儿童科技发明示范基地
(1)发明作品按照小学、初中、高中三个学龄段分别评选金奖、银奖、铜奖。凡获得金、银、铜奖的发明人,由主办单位颁发奖牌和奖励证书。
(2)创意作品、科技绘画作品获奖者,由主办单位颁发奖励证书。
(3)主办单位根据推荐教师的事迹评选出辅导教师"辅导教师奖",获得者由主办单位颁发奖励证书。
(4)获宋庆龄少年儿童科技发明示范基地称号的单位,由主办单位授牌。
四、申报方式
(一)、参评发明(创意、科技绘画)作品以及申报辅导教师奖的教师和申报少年儿童科技发明教育基地的单位,须经所在学校批准,各市发明协会、教育学会、少工委等单位选拔推荐后,由各市发明协会或知识产权局统一上报。活动组织单位不接受学校或个人单独报送的申报材料。
(二)、参评人员应提交《少年儿童发明(创意、科技绘画)作品申报表》纸件一式两份,电子件一份。其中,发明作品应按照要求填写摘要、原理、设计思路、制作过程等内容,并提供1-3张发明作品的照片或图片。创意作品可以用文字、绘图、照片等形式表达创意内容、作品寓意,表述要清晰。科技绘画作品一律在规格为4开的纸张上绘制,作品要干净、整洁。
(三)、已申请或获得专利的发明作品应附专利申请的相关文件的复印件两套(包括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摘要及附图,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或专利证书);已经获得其他奖励的作品,应提交获奖证书的复印件。
(四)、作品摘要、原理、设计思路、制作过程等文字介绍中均不得填写参赛选手和辅导教师的真实姓名、学校名称、专利申请情况和获奖情况等内容。
(五)、参赛选手应按要求逐项填写有关信息,保证真实性,有效性。集体作品按第一、第二发明人(不得超过两人)的顺序依次填写。每件作品的指导教师只可填报一名。
(六)、参加辅导教师奖评选的教师,应当填写《辅导教师园丁奖申报表》纸件一式两份,并提交电子件一份。
(七)、少年儿童科技发明教育基地的申报。
少年儿童科技发明教育活动中成绩突出,在本市乃至全省具有引领和示范作用的学校、少年宫、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等,并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申报少年儿童科技发明教育基地。
(1)领导重视。有分管领导及科技创新与知识和产权教育领导小组、并有较为健全的科技发明及知识产权教育制度。
(2)有科技发明和知识产权教育特色,对本市、乃至全省的青少年科技发明、科学创意、科技制作等活动能起到引领和示范作用。
(3)积极承办本省,乃至全国的各项科技创新活动,并积极参加全国、省、市举办的其它科技创新活动,且成绩显著。
(4)有专职的发明创造指导教师或科技发明辅导员。
(5)有科技发明和知识产权教育专项经费,每年不少于2万元/千人。
(6)将科技发明和知识产权教育纳入常规教学课程。
(7)有科技发明活动室、制作室、实验室、荣誉室、阅览室或科普阅览书架,并有科普宣传橱窗。
(8)有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重视专利申请工作。
(9)有对科技发明和知识产权教育工作者的奖励制度。
申报少年儿童科技发明教育基地的单位,需提交少年儿童科技发明教育基地申报书一式两份,电子件一份,每市可推荐1—2家。根据申报情况,山东组委会将对申报单位的科技发明和知识产权教育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评定,评选出“山东省少年儿童科技发明教育基地”,并推荐1-2所优秀学校参加全国“宋庆龄少年儿童科技发明示范基地”的评选。
(八)、申报时间:于2016年3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送至济宁发明协会。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依民
通信地址:金宇路52号创新大厦西区? 济宁发明协会
电 话:18366712551
电子邮箱:18366712551@163.com
附件:关于举办第八届“山东省少年儿童发明奖”暨组织参加第十二届“宋庆龄少年儿童发明奖”评选活动的通知(济宁市发明协会文件)(点击下载)
附件:关于举办第八届“山东省少年儿童发明奖”暨组织参加第十二届“宋庆龄少年儿童发明奖”评选活动的通知(山东发明协会)(点击下载)